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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春节后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区(市)县就业服务管理局,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:

按照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春节后就业情况专题调研的函》(川就局明电〔20171号)要求,为及时掌握春节后企业的用工形势和求职者的就业动向,密切关注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情况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展重要节点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监测

1监测范围

通过从四维信息系统提取数据的方式,统计监测全市各区(市)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在节后一定时间段的供求数据,通过与去年同期数据对比,形成分产业、分行业和分区域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。

2、监测时间

以春节后10天(213日)、节后15天(218日)和节后25天(228日)为节点,分别开展3次调查统计和数据分析。各区(市)县务必将节后企业的用工信息、求职者的求职信息等更新信息尽快录入四维系统,由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负责数据提取和统计分析工作(联系人:周艳,联系电话:87706624)。

二、开展重要节点专场招聘会统计监测

1监测范围

为满足节后企业旺盛的用工需求,各区(市)县应积极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,满足不同群体、不同阶层的劳动者求职需求。对于专场招聘会所涉及的有招工需求的企业的情况、提供的岗位数、求职者进行求职登记的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。

2、监测时间

与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统计监测同步,专场招聘会的统计也以春节后10天(213日)、节后15天(218日)和节后25天(228日)为统计节点,分别开展3次调查统计和数据分析。各区(市)县务必将招聘会的参会企业数、提供的岗位数、登记求职的求职者数量、开展政策咨询等情况,按照规定格式(详见附件1)的要求,于统计日期的次日报送至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(联系人:王靖雯,联系电话:87706595)。由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负责汇总全市的统计数据,开展统计分析。

三、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抽样调查

1、调查范围

2017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进行抽样调查,具体由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分别组织开展。

2、抽样数量

各相关区(市)县应在本辖区内选择20户企业开展抽样调查。调查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,并适当涉及一定数量大、中、小微企业。

3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相关区(市)县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抽样调查工作,并将具体承担调查工作的人员情况,于27日前报市就业局市场处备案(联系人:周艳,联系电话:87706624)。

(二)各相关区(市)县应指导调查企业按规定认真填写《企业春季用工调查问卷》(详见附件2)。在收回调查表时须核查各项数据填写是否完整,是否加盖公章(盖企业公章确有困难的,可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章代替)。收齐调查问卷后,各相关区(市)县应于21417:00前统一报送至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,由人力资源市场处汇总后上报省就业局(联系人:周艳,联系电话:87706624)。

四、开展重点点位跟踪监测

1监测对象

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

2、监测时间

与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统计监测同步,请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也以春节后10天(213日)、节后15天(218日)和节后25天(228日)为统计节点,分别开展3次调查统计和数据分析,对比参照同期统计数开展统计分析,客观反映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供求情况,并于统计日期的次日报送至人力资源市场处(联系人:王靖雯,电话:87706595)。

 

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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